新一轮利川“城区整容”开始了! 从今天起, 下面这样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牌 将会被拆除!
3月6日,利川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《关于拆除规范市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》,我市将于近日对城区户外广告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。
同时,将按照“一街一景”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,确保整治拆除后商家能及时恢复门头牌匾。
整治区域 城区主次干道、临街两侧、主要消防通道、广场、公园、绿地等公共场所。
高速公路利川东出口至腾龙大道沿线、东城路、胜利路、凉桥路、滨江东路、滨江北路、高速公路利川西出口至南环大道沿线、清江大道、清源大道、龙船大道、西城路、体育路、六合路、和平路。
整治内容 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的楼顶广告、墙体广告、桥体广告、标识、牌匾、灯箱广告、龙门架、立柱广告。
对不符合《城市容貌标准》设置的楼顶广告、墙体广告、桥体广告、灯箱广告、龙门架、立柱广告等组织拆除。
对不影响城市容貌、不危及公共安全,符合设置与发布的标识、牌匾,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计要求进行更新、维修,并签订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安全责任承诺书。
整治时间
2018年3月10日前由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,未自行拆除者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。
请广大业主自觉配合该专项整治活动,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,并按规划局设计要求规范设置门头牌匾,为建设大美利川做贡献!
我市坚持依法治理、规划先行、统筹布局、完善功能、安全便利的原则,按照州委、州政府把“恩施市、利川市”两城区打造成“AAAAA”级旅游示范区的指示精神,围绕利川市委、政府打造“1江、2轴、3点、4路”的工作思路,从腾龙大道、南环大道沿线户外广告、门头广告开始进行集中整治,做到规划统一、设计合理、美观大方,并以此为起点,扩大整治区域,对城区其它区域的广告进行整治,彻底改变城区广告“脏、乱、差”的面貌,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通告全文
关于拆除规范市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,改变城区户外广告设置“多、滥、杂”的现状。全面提升城市品位、美化城市景观,促进我市户外广告健康发展,根据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从3月6日起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 城区主次干道、临街两侧、主要消防通道、广场、公园、绿地等公共场所。
二、整治标准 对不符合《城市容貌标准》设置的楼顶广告、墙体广告、桥体广告、灯箱广告、龙门架、立柱广告等组织拆除。对不影响城市容貌、不危及公共安全,符合设置与发布的标识、牌匾,按照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计要求进行更新、维修,并签订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安全责任承诺书。
三、整治时间 2018年3月10日前由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,未自行拆除者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。
四、具体要求 (一)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利川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,各责任单位及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,必须严格按本通告的规定标准、时间要求进行整治。对未按规定标准、时间要求自行拆除的,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。 (二)对阻挠、围攻、辱骂、殴打执法人员、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特此通告。
利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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